刑事辩护律师经常处于风口浪尖
2020-10-22发布者:杨浩律师

对于自己面临的舆论压力,曾经代理过刘晓庆涉税案、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全国“非典”第一案等大案要案的钱列阳表示自己早有准备,“接这些有民愤或者社会知名度的案子,辩护律师必然是处在风口浪尖上的。”

  钱列阳举了江西南昌德国牙医案说,社会舆论当时对自己骂声一片,有比较疯狂的甚至说“要把律师牙全拔掉”。钱列阳自己调侃说,冒天下之大不韪指的就是自己这样。但是钱列阳也表示自己对于公众的反应很理解,“我觉得这是辩护律师在中国特有的文化和司法环境下必然要承受的代价,这是正常的。”

  法律只界定罪与非罪

  钱列阳表示大家需要对法制有自己的认识。“《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包括好人也包括坏人,因为他也是公民。”

  “法律只是界定一个人是有罪无罪,不界定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蛋。而我们律师,也恰恰是一个法律人,我们所参与的也只是对当事人的法律评价,而不是对他的道德评价。”

  辩护律师处境堪忧

  由于刑事辩护律师目前在民间不是很被认可,肯接刑事案件的律师已经越来越少,甚至有人开始唱衰刑事辩护律师,认为“刑辩律师的路越走越窄”。

  钱列阳认为现在刑事辩护律师的这种境遇原因是民间认为律师在法庭上做的是无用的辩护,中国的司法环境相对较差,而辩护律师钱挣得不如商务律师多,干的活没有商务律师舒服,还要承受很大的舆论压力,这就导致了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做辩护律师。

  钱列阳表示要改变这种境遇,一方面需要辩护律师们继续坚持,另一方面需要进行社会宣传,让更多的人去了解辩护律师的工作。

  辩护律师是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角色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冯象曾在《政法笔记》中指出,律师出力为包括坏人在内的被告人辩护,乃是法治为顺利运作而必须承担的成本。假如律师不这样热忱为客户服务,任凭政府操纵司法,到头来我们所有人的权利都会受到损害。律师为坏人效劳,实际是履行他的体制角色。他辩护越是成功,那体制就越发健全,越让人放心。

  钱列阳也表示,“刑事辩护律师是我们人权的防备第一线,就是我们这个法治木桶最短的那块短板,其他的再长,如果短的太短,我们的法治水平怎么能高得上去?”

  对于同行质疑的为刘志军辩护有损律师职业伦理的问题,钱列阳回应说,宣传法治的公平、正义理念、树立司法形象都是必要的,但在合法范围内求得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刑辩律师的第一责任,第一职业伦理。如同主刀医生和医学家的区别。